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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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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03 16:32:39 打印 字号: | |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4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接受中共钦州市钦南区委员会的领导,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对钦州市钦南 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理法律规定应由其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二)审理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案件。

(三)依法审理上级人民法院交由其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四)依法行使司法决定权和司法执行权,执行由其作为 一审法院的终审裁决或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

(五)负责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六)负责本院的政治思想、内部监督、教育培训、法制宣传、司法行政事务、司法警察等工作。

(七)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共9个,分别是: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设立3个派出机构,即那丽人民法庭、钦州港人民法庭、犀牛脚人民法庭。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4年钦州市钦区人民法院在职人员编制总数为101实有在职95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41人。具体情况如下:

1. 行政编制数93人,编内实有在职90;事业编制人数5人,实有人数5人;纪委派驻编3,实有委派人数3人;实有离休0人,实有退休41人。

2.其他人员情况:聘用制书记员41人,其他聘用人员84人,遗属4

第二部分: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2024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详见附件)

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三部分: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2024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4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3095.88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减少0.008%,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院项目预算收支减少2024年支出总预算3095.88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0.008%,主要原因是2024年我院项目预算收支减少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4年收入总预算3,095.88万元,同比减少0.25万元,下降0.008%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95.88万元,同比减少0.25万元,下降0.008%

政府性基金拨款0 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024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2024年我院项目预算收支减少,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4支出总预算3,09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9.4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1%,同比增加375.39万元,增长17.6%;项目支出956.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9%同比减少375.64万元,下降28.2% 支出增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2538.47元,占支出总预算81.2%,同比减少128.55万元,下降5.1%。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285.8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26%,同比增加81.98万元,增长28.68%。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112.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62%,同比增加1.66万元,增长1.49%。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159.4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5%,同比增加44.66万元,增长28%。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139.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69.1%,同比增加375.39万元,增长17.6%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21.8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0.5%,同比增加344.8万元,增长2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39.9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6.38%,同比增加8.25万元,增长2.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77.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3.7%,同比增加22.32万元,增长28.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956.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9%,同比减少375.64万元,下降28.2%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88.4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1.98%,同比增加1.45万元,增长0.2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7.56%,同比增加58万元,增长34.52%。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减少70.09万元,下降100%。

资本性支出预算1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46%,同比减少365万元,下降365%

二、2024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09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139.4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56.4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83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2.02万元,项目支出248.6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7.8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65.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公务员医疗补助46.7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职工缴纳公务员补助经费。

5.住房公积金159.47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2.6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7.案件审判(法院)43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审判活动的支出。

8.案件执行(法院)1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民法院对刑事、民事、行政涉外等案件执行活动的支出。

9.“两庭”建设10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民法院审判用房、人民法庭用房、刑场维修和设备购置,以及审判庭安全监控设备购置及运行管理等支出。

10.行政单位离退休73.21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荣誉补贴和生活补贴。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院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4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4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5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61万元。

(二)2024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4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5万元,比年预算66万元减少1万元,同比下降1.51%。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4年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同比增减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预算4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20%主要用于: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区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规定,减少不必要的经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预算61万元,同比持平。同比增减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2024预算0万元,同比持平。同比增减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预算61万元,同比持平。同比增减持平。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24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83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2.02万元,项目支出248.6万元。主要用于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4政府采购预算304万元,同比减少1万元,下降0.3%,其中:集中采购204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67.11%,同比增加138万元,增长209%;分散采购预算1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32.89%,同比减少139万元,下降58.16%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7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9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00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院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6辆,其中:院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16辆,实有车辆15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1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公务用车14辆(越野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14辆);公务用车管理所核定公务车编制16辆,实有车辆15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14辆)。

根据《钦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市本级保留应急、机要通信用车编制及其资产划转的通知》(钦车改办〔20197号)规定,市本级车辆编制及资产产权划转到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市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委托相关单位管理使用。我院无受委托管理使用的车辆。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8个,预算资金956.45万元。相关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表。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审判用房项目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改善办案环境,确保法院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顺利运行。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4年部门(南法)预算公开报表(1.8.1部门预算公开表)

 

来源:钦南法院
责任编辑:劳俊淇